西方分立思維,生產出了「文化圖騰商品」;東方融合思維,孕育成形「文化行為商品」。
西方分立思維,在近兩百年,影響至深。即便是東方人,仔細檢視,絕大多數,驅動其行為發生的核心思維,其實是西方分立思維。
在文化藝術領域裡,大家習以為常的認為,藝術是純粹的創作,藝術家是超然獨立的專業者,藝術非關人情社交及商業。這種用分立思維建構主體定位的方式,完全不合用於由東方融合思維運轉的世界。
東方的藝術,是一種社交性的藝術,是一種關乎人情網絡的文化行為。
所有行為的產生,絕對關乎人情網絡的連繫。而據以發生之送往迎來的行為,累積成習,便是文化行為,普及為眾人效尤,則成商業性的文化行為。傳遞文化行為的載體,即是文化行為商品。
在東方中國,文化行為商品流通最為昌盛的朝代,是15、16世紀遠洋世界的明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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